近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139号),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捆绑搭售和设定条件销售商品房
二、严禁价外加价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捂盘惜售和分批销售
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完善舆情监测和报告力度
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