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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去年网购投诉量翻番 微商投诉工商调解存难题

福州晚报  2015-03-12 14:47

[摘要] 近年来,一些人利用微信朋友圈的熟人经济营销商品,他们的标签是“微商”。由于处在监管“盲区”,因微商引起的纠纷也日渐增多。福州工商部门昨日表示,目前对于微商的监管及为消费者维权均有难度。

近年来,一些人利用微信朋友圈的熟人经济营销商品,他们的标签是“微商”。由于处在监管“盲区”,因微商引起的纠纷也日渐增多。福州工商部门昨日表示,目前对于微商的监管及为消费者维权均有难度。

去年网购投诉量比前年翻了近一番

“打开微信,世界各地的商品都搬进了朋友圈。”当了逾2年微商的孙小姐表示,当微信朋友圈逐渐变成生意场,问题也接踵而来,“整个购物过程并不像有第三方平台的c2c、b2c网站上那样安全。缺乏第三方平台,买卖双方都有风险。”孙小姐说。

据统计,去年我市有关网购的投诉共有402件,比2013年的224件几乎翻了一番。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微信等新型营销模式所引发的消费纠纷,目前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

不少涉及微商投诉工商调解存在难度

福州晚报去年报道了多起“微信营销”纠纷,其中部分纠纷在福州晚报记者和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得到有效解决。“可是很多有关微商的投诉,调解起来难度很大,甚至无从下手。”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投诉过程中,需要具备三个条件:要知道投诉对象的具体信息;要提供自己的消费凭证;投诉对象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很多消费者付钱后都不知道东西是从谁那里买的,这种投诉几乎没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这名负责人举例说,消费者陈小姐2月12日通过微信平台(珑跃贸易有限公司)买了一款包,收货后发现包的表面存在霉点,商家拒绝处理。工商接诉后介入调解,可经调查无法找到这家贸易公司,只能终止调解。

这名负责人说,对于没有营业执照、固定营业场所的微商涉嫌欺诈的消费问题,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工商人员处理时难度很大。

据了解,虽然淘宝网上的电商没有实体店,但依附于网站,如果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投诉网站。可同为网络电商的微商并没有任何部门或单位可以承担责任,如果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维权将出现困难。

“在目前的法律范畴内,微商并没被定性是否合法。”工商人员说,从目前的法律框架上来说,评价经营者是否合法,基础的依据就是是否有营业执照,而大多数微商都不具备这个条件。

工商人员表示,多数微商属于个体营销,由于缺少查验环节,所售商品的安全性存疑。另外,消费者拿不到收据或发票,即使拿到商品,也不太清楚货物的具体来源地,更找不到经营者。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微商时,应尽量选择有实体店的商家,充分确认卖家信息后再消费。同时,微信购物不宜选择贵重物品,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等交易记录以及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作为凭证,尽可能降低购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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