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日获悉,凤山小区一期A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建新镇集体土地0.7915公顷,建新镇长埕村集体土地0.0282公顷、凤高村集体土地0.0175公顷、东岭村集体土地6.8304公顷、玉兰村集体土地0.8762公顷、横龙村集体土地0.6958公顷、中截村集体土地0.1841公顷,征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及其配套。
记者昨日获悉,凤山小区一期A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建新镇集体土地0.7915公顷,建新镇长埕村集体土地0.0282公顷、凤高村集体土地0.0175公顷、东岭村集体土地6.8304公顷、玉兰村集体土地0.8762公顷、横龙村集体土地0.6958公顷、中截村集体土地0.1841公顷,征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及其配套。
盘屿路(金洲南路)改造工程项目拟征收建新镇东岭村集体土地0.0169公顷,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
福州市2014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批准。该批次01号地块涉及台屿片旧改项目用地,拟征收仓山区建新镇、横龙村、中截村、台屿经济管理区集体土地共30.271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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