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地块位于澳前片区澳前路南侧、澳前西路西侧,用地面积36138平方米(约合54.21亩),用途:二类物流仓储,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工业仓储),1.2≤容积率≤1.8,建筑密度≥50%,10%≤绿地率≤15%。冷库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0平方米(库容不少于5万吨)。其他配套:附建式环网站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通信机房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除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必要条件,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不良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07日 至 2015年06月05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18日 至 2015年06月05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6月05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6月08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5G003 号地块:2015年05月28日10时00分 至 2015年06月09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出让宗地按“净地”方式出让,区土地储备中心在竞得人按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价款之日起十五日内交付出让宗地。
(二)竞得人须在平潭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在区内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建项目的建设施工企业须在平潭依法纳税。
(三)竞得人须在土地移交之日起30天内向国土部门申请并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启动项目建设;土地移交之日起90天内向规划部门申请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自土地移交之日起180天内开工,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并投产。
(四)该地块行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投资强度为500万元/亩。
投资强度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式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等。
项目投资强度未达到标准的,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继续履约。
(五)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出让起始价的20%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出让人以不计息方式分三期进行退还,项目开工建设退还30%;项目竣工退还30%,达到投资强度退还40%。
开竣工由区交通与建设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投资强度由区经济发展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六) 项目投产后,年加工深海水产品不低于1万吨,年产值不低于5亿元。年加工量和年产值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若竞得人未达到年加工量和年产值,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残值补偿。
(七)宗地内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竞得人须出资建设相关环保设施,确保做到各种废弃物达标排放。
(八)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超过约定时间15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平潭县翠园南路10号
联 系 人:张锟、孙倩萍
联系电话:0591-23157068
开户单位:区国库支付中心,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潭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潭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潭县支行
银行帐号:13165101040014422,13165114040000234,13165114040000242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