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下月起生头胎不用准生证 再生育审批实行承诺制

福州晚报  2015-06-19 09:27

[摘要] 福州市卫计委昨日正式对外公布《福州市生育服务证改革实施办法》,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我市将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再生育审批由县级下发到乡(镇、街道)办理。

福州市卫计委昨日正式对外公布《福州市生育服务证改革实施办法》,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我市将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再生育审批由县级下发到乡(镇、街道)办理。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登记。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后,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对于夫妻双方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可在村(居)登记后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乡(镇、街道)领取或直接到乡(镇、街道)登记并当场发放。

村(居)要对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建立一孩登记花名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复印件留村(居)备查,原件送乡(镇、街道)归档管理,保存期10年。

上述负责人表示,我市范围内原由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的再生育审批事项,统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我市将精简和规范再生育审批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该负责人表示,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可向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能够通过内部工作网络获取的信息,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办法规定,再生育审批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14种情形不适用承诺制,详见省市卫计委官方网站)。对于以虚假承诺进行一孩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

另悉,目前由发改委牵头的“社会公共信用体系”正在建设,卫计委作为试点单位,正在上报可列入征信范围的项目。未来,若有人做虚假承诺,将被列入“黑名单”,该系统或与金融体系挂钩,将对个人生活造成影响。

该负责人表示,我市生育服务证改革将实施限时办结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齐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殊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福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