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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状告前女友骗婚 要拿回房产被法院驳回

广州日报  2015-08-04 09:20

[摘要] 恋爱期间一同买的房屋,分手后归谁?广州一男子分手后将前女友告上法院,声称前女友明知他不能生育,还以结婚为幌子骗他买房,自己受到欺骗才会在购房合同上加了前女友的名字。

恋爱期间一同买的房屋,分手后归谁?广州一男子分手后将前女友告上法院,声称前女友明知他不能生育,还以结婚为幌子骗他买房,自己受到欺骗才会在购房合同上加了前女友的名字。他要求法院判令涉案房产归他一人所有。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后判决驳回该男子诉求。

男方声称前女友骗他买房

2009年年初,37岁的白云区男子梁某在广州某夜校读书期间,认识了比自己小9岁的同学刘某,不久后两人便建立了恋爱关系。据梁某所说,恋爱9个月后,他在医院检查身体得知自己身患疾病不能生育。刘某知道后,却表示要他购买婚房准备结婚用。

2009年11月初,梁某购买了位于花都区新华街一套房产,他称,该房子是自己一人出资购买,房子的按揭款也是由他支付,但为了能与刘某结婚才赠给她二分之一产权,并且在购房合同上写了刘某的名字。但买房后,刘某却一直以种种理由不与他结婚。2010年12月,刘某几乎再也不与他联系见面。2011年8月,他发现刘某有了身孕,后来他才了解到刘某早在2011年2月就与其他男人结婚。梁某认为,刘某的欺骗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权利,要求法院判涉案房产归他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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