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拼买房”存风险签协议难规避 如何应对

东快网  2015-09-17 09:25

[摘要] 随着调控政策的不断变化,市场上各种形式的合伙买房、规避通胀案例应运而生。有的人因为资金却不够,有的人想省下高涨的房贷利息,干脆合伙一次性付款买房……网友将此类购房行为戏称为“拼买房”,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此类买房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

 随着调控政策的不断变化,市场上各种形式的合伙买房、规避通胀案例应运而生。有的人因为资金却不够,有的人想省下高涨的房贷利息,干脆合伙一次性付款买房……网友将此类购房行为戏称为“拼买房”,在采访的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此类买房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

案例:应对政策合伙买房

记者发现,曾经的限购令将部分外来置业者和多次置业者挡在了购房门外,加上金融政策收紧,银行停止了三套房贷,所以此前,许多多次置业的买家,特别是八县的客户,大都会用无购房记录或无贷款记录的亲友名字买房,以获得购房资格,申请更低的首付和利率。据了解,此类“拼买房”的购房者,双方事先大都会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出资比例、以后买卖产权的比例等。

律师:违反政策的协议无效

对于很多有购房意向但是没有购房资格,或者资金不足的购房者来说,与亲友合伙买房是一种钻政策空子的方法。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卢锋奇律师告诉记者,这种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方法,合作买房的双方都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没有产生纠纷,一般能按照双方事先约定执行。一旦有纠纷,这份额外签订的补充协议,因为本身违反了相关的购房政策规定,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

对于以他人名义购房的购房者,该房屋在房管局等部门的登记人不是自己而是他人。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产权所有是以产权登记为主,如果对方私自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又或者对方存在债务问题,该物业被法院强制查封、拍卖的话,这种情况是原本出资的购房者无法控制的。反之,对于借自己的名字给他人购房的人来说,如果有贷款,万一出资人断供,影响的是名义贷款人征信记录,还会被银行追究责任。

卢锋奇律师提醒,这些风险几乎是很难提前规避的,打算合伙买房的朋友,要多考虑一下这些方面的风险因素。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福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