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州市阎先生来电反映:我本人原籍在山东省淄博市,上大学时将户口迁入安徽合肥工业大学,迁入时当地户籍办将本人的原姓氏“闫”错写成“阎”。
福州市阎先生来电反映:我本人原籍在山东省淄博市,上大学时将户口迁入安徽合肥工业大学,迁入时当地户籍办将本人的原姓氏“闫”错写成“阎”。当时,户籍办回复称“这两字实质为一字,可以相互通用”,所以也没进行更正。参加工作后,我的户口又从合肥迁入厦门市的单位集体户,姓氏同样沿用了“阎”字。现本人在闽侯县青口定居,今年年初将户口迁入了青口。在户口迁移中,我想将现在户口本里的姓氏更正回“闫”,结果户籍办也称“两个字是一回事,不能随便更改”。但父母和我都有把姓氏改回来的意愿,请问要如何申请办理?手续都有哪些?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与证明?
记者反馈:闽侯县公安局户籍部门答复说,阎先生需提供原籍山东省淄博市的户籍底册证明材料、阎先生父母的户籍证明和关系证明;合肥市公安局出具将原姓氏“闫”错写成“阎”的出错证明;阎先生本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等;无犯罪鉴定证明等材料。凭上述材料到现在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更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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