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国将开始施行《物权法》的新司法解释!新的司法解释都跟我们老百姓的生活紧密相关:房、车、买卖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小编引用了权威的解读,让你快时间跟上形势。

  1、二手车转让,没登记,受让方“腰杆更直”!

  据统计,截至2015年5月,机动车总保有量达2.69亿辆,机动车交易也日益频繁,告到法院的纠纷也五花八门。

  比如,张三已经把机动车交付给了买受人李四,但双方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而张三还欠王五的钱没还。王五能不能说,用这辆车来抵偿张三的债务呢?这时候,王五和李四,谁对这辆机动车拥有“优先所有权”?

  根据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且,在物权与债权的关系上,在一物之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一般而言,物权优先于债权……

  一句话概括就是:李四的权利优先于王五的权利,即使车的所有权还没改登记,法律优先保护买方的权利!

  2无论咋登记的,离婚判决房产归谁,就归谁!

  当下,很多人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房产更是大头。如果法院将夫妻共同房产判给其中的一方,但房产证上仍是两人的名字,这房到底归谁?

  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在发布会上说:

  “新《司法解释》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决夫妻共有的房屋归丈夫或妻子一人所有,那么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双方共有,而是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人,即使该房屋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3、想改房产证名字,该先打哪种官司?

  比如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约定共有房屋,但因各种原因申请登记在张三名下。后双方生隙,李四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共有权。这时候,李四应该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姜强撰文分析,物权法实施后,不少法官和法院认为,李四应先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该登记,才能确认其共有权。“但这种看法、做法,未能全面理解不动产登记的公示效力;也造成当事人诉累,形成行政诉讼不能认定登记错误、民事判决不能确定权属,并因此而循环无解的尴尬局面。”

  新《司法解释》、二条就是对上述实践问题的回应,具体而言,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争议、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关系的争议都可纳入民事诉讼。内部关系上,依据真实权利状态确定权利人,而非依据登记确定权利归属。

  也就是说,李四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李四提出他出资买房、以及双方关于共有约定的证据,法院应据此认定李四为共有权人。

  4只要预告登记了,开发商想“一房两卖”是无效的!

  在房产交易中,存在有商品房预售制度,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

  新《司法解释》的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开发商想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也就是说,只要买房人预告登记了,开发商私自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是无效的!

  5从“李鬼”那买了东西,“李逵”来找我怎么办?

  新《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善意取得”。与它相关的纠纷非常多见,遍布于为数众多的合同、侵权乃至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中。

  什么叫“善意取得”?

  比如张三长年住着父亲的房子,擅自把房子转让给了不知情的李四。李四付完钱,张三父亲听说了,愤怒地跑来要房子。这时候,房子归谁?按照《物权法》的“善意取得”制度,李四拥有房子,张三父亲应向自己的儿子索赔。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双方经常争论不休。高法民一庭庭长程新文指出:“如何正确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适用中的一个重点、难点和热点。对此,新《司法解释》用6个条文,形成对善意取得适用的较为完整的规则体系。”

  到底什么算适用“善意取得”?

  新《司法解释》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在上面的案例中就是张三父亲)主张受让人(在案例中就是李四)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程新文说:“此举明确了‘善意’认定的基本标准,以及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新《司法解释》还明确存在“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的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也就是说受让人不是“善意”的。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一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问题,《物权法》就是顶重要的法之一。司法解释的出台,使《物权法》在司法实践中操作性更强。小伙伴们,可收藏好了,遇到问题时记得擦亮眼睛,守护好你的合法权益!

  3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1中国五大银行宣布:手机银行转账、汇款免费!

  3月1日起,微信支付将对个人用户从零钱到银行卡提现开始收取手续费。但是,别怕!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行、交通银行联合宣布:从25号起开始对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的转账、汇款业务,无论是跨行还是异地都免收手续费!同时承诺,5千元以下的境内人民币网银转账,免收手续费。

  2福建鼓励周末休假2天半,带薪年休假制度列入合同

  我省日前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今年全省各地将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企业把带薪年休假制度列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内容,发放旅游消费券或旅游休闲补贴,将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依法优化调整作息安排,为职工将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3二胎产假多180天,婚假多达15天

  之前产假现象一直都是“一孩产假半年,二孩产假98天”。而现在政策改为“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日至180日”。修改后的计生条例里,“晚婚”、“晚育”这两个词消失,成为了历史。以前只有晚婚才能享受的15天婚假,现在统统都可以有了。

  4首套房首付比例低两成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今后,居民购买首套房,低首付比例按20%执行;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二套房的居民,可执行低30%的首付比例。

  5 微信提现要收手续费了

3月1日起,微信提现进入收费时代。微信日前发布公告称,微信支付对累计超出1000元额度的提现交易收取手续费,超出部分按银行费率收取手续费(目前费率为0.1%),每笔少收0.1元。

  6受家暴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根据3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部反家暴法,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同时,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有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受法律约束。

  7食药投诉60日内需反馈

  3月1日起,食品药品投诉有法可依。新出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提到,市民可通过拨打12331热线,或网络、信件、走访等渠道,对食品药品相关情况进行投诉举报。

  办法还要求,食药相关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要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举报后60日内需反馈处理结果。

  8、15个涉税事项改为备案制

  3月起,税务机关将进一步简政放权,对11项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和4项其他事项资格认定适用备案制度。

  其中,1项税收优惠业务“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企业所得税优惠”由批准类改为事后备案类,另外有90项税收优惠业务由核准类改为事后备案类。

  9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先申请
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10电商卖家批量寄件实施行业标准

  3月1日,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电子运单》行业标准将正式实施。新的《快递电子运单》行业标准将有助于快递电子运单的规范推广和实施。据了解标准规定了国内快递电子运单的类别、组成及规格、区域划分及信息内容、技术要求、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明确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和用户在使用电子运单前,要达成快递服务协议,相关协议可在快递公司的网站和APP上阅知、保存、甚至查询、追溯等,以后要批量寄件的电商卖家能省去更多的“功夫”了。

  (via 央视财经、人民日报、高法网站、长安剑、福建日报、法制日报、广州日报、厦门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