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大代表向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建议中,小编发现,有多份建议聚焦地方行政区划,包括撤县设区(市)、升格城市级别等方面议题。

  其中,福建代表团林欣欣等7名人大代表关于福州市升格为副省部级城市的建议格外引人关注。

  1994年、2001年、2006年,福建省政府曾三次向中央上报将福州升格为副省级城市的申请,因历史条件不成熟、副省级城市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三次申请未果。

  2016年3月,福建嘉达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细纱挡车操作教练林欣欣等7名代表在向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建议指出,“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发展,福州已今非昔比,完全具备条件适时再次向中央申请升格为副省部级城市。”

  林欣欣等7名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指出,从主要经济指标上看,福州也具备了升格的条件。这7名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指出,“即使与现有副省级城市比较,也可以看出福州的一些指标好于现有副省级城市,如2014年福州地区国民经济总量(GDP)突破5100亿元,超过了部分副省级省会城市,增长率处于领先水平,具有强劲的增长潜力和后发优势。再如,固定资产投资额达4388.62亿元,高于济南、长春、宁波、深圳等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高于大连、长春、宁波等城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文件,福州应该进入了‘特大城市’行列。而成都、南京、西安、沈阳、杭州、哈尔滨等同属省会的特大城市均已列为了副省部级市,唯独福州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