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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楼市去库存 购商业用房补贴300元/㎡

福州日报  作者:刘君琳  2016-04-05 10:49

[摘要] 闽侯楼市“去库存”再添助力!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政策上月刚结束,本月开始到10月,购买闽侯县(不含高新区)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可获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财政补贴。

核心提示:闽侯楼市“去库存”再添助力!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政策上月刚结束,本月开始到10月,购买闽侯县(不含高新区)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可获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财政补贴。

闽侯楼市“去库存”再添助力!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政策上月刚结束,本月开始到10月,购买闽侯县(不含高新区)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可获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财政补贴。

化解商业用房库存

近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以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凡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购买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财政补贴优惠。

“这一政策将有效化解商业和办公用房的库存压力。”闽侯县房管所负责人介绍,截至3月31日,闽侯商业和办公用房库存面积约为74万平方米,而未来将推向市场的商业用房正形成压力更大的“虚拟库存”。

通知还指出,对购买办公用房的,按照居民用水、用气标准收费,符合供气条件的可申请供气到户。通过水、气价格让利,进一步促进办公用房“去库存”。

补贴对象扩容至“单位和个人”

去年10月,闽侯推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优惠政策。2015年10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购买该县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高每套可获得3万元的财政补贴。

“针对商业和办公用房的补贴优惠力度更大。”闽侯县房管所负责人表示,此前住房补贴平均为230~240元/平方米,而现在购买新建商业和办公用房,可以获得300元/平方米的补贴。

此外,与住房补贴相比,本次补贴将购买主体由“个人”放宽到“单位和个人”,让更多群体享受到优惠。

叠加优惠成效显著

通知明确,凡在闽侯县(不含高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和农民工,闽侯县教育局凭经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其子女就读。

“这些优惠叠加,形成闽侯楼市‘去库存’的合力。”闽侯县房管所负责人介绍,该县还通过2016福州(闽侯)新春购房节等活动,加快商品房销售。

优惠政策与促销活动的效果已显现。春节之后,闽侯楼市转暖。截至3月31日,闽侯住宅库存已低于80万平方米,去化周期控制在7个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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