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温州当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2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指出,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不需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针对温州当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2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指出,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不需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房产产权期限及续期问题,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如此语境下,国土部门公开回复“自动续期不收费”,非常必要。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然而,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两者发生了冲突。作为上位法的物权法,大于条例,但“自动续期”是免费续期,还是缴费续期,续期费是多少,《物权法》并未给出规定,这也直接引发了温州土地续期的争议,同时造成各地不得不使出“自选动作”。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自然加剧了公众内心的担忧。
从这几年对私有财产保护和物权法出台的力度来看,国家对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正在不断完善中。对于土地续期是否缴费等问题,不同专家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因此,有关部门不能止于公开回复,尤其需尽快依法解决。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