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州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物价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福州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物价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严禁捆绑搭售和设定条件销售商品房、价外加价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捂盘惜售和分批销售等违规行为。对违反市场销售规定的行为,房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该项目网签备案,直至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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