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3年度福建省“美好家园”小区公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建部活动要求,公示2023年度福建省“美好家园”小区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要求,经过各地推荐,现将2023年度福建省“美好家园”小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传真号码:0591-87616103,来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政编码:350001。附件为2023年度福建省“美好家园”小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