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最新出台的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从多方面细化保
租房的建设管理,旨在解决
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难题。新政策通过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的方式,力求满足更多人的安居需求,为人们提供安全、可负担的住房。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来,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进展。最近,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从总则到附则共八章三十条,明确了保租房建设的各个细节,力求让新市民和青年人租到方便、宜居的房子。
《办法》特别考虑到一些人口净流入、房价较高的大城市中,新市民和青年人买不起房、租不好房的问题,旨在提供适当、安全、可负担的住房。在规划选址上,优先选择人口密集、就业岗位多、公共交通和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在质量和安全方面,要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租房前进行房屋可靠性鉴定。在租金设定上,保租房将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并将租金价格及调整方式作为土地出让或租赁的前置条件。
福建省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改建36.5万套保租房。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经开工筹集了约23万套,完成了目标任务的六成。为了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办法》提议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例如支持园区企业、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住房租赁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保租房建设和运营。在房源筹集上,明确利用新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产业园区配建等多种渠道,并新增可批量收购符合条件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和长期租赁安置房、城中村房屋作为保租房使用。
这次福建省的《办法》是一个很实在的政策,针对新市民和青年人租房的难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新市民和青年人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他们在住房上的压力往往较大,租房问题更是让许多人头疼。新政策不仅考虑到了他们的实际需求,还通过多样的供给渠道和参与主体,增加了保租房的供应量。特别是在规划选址、质量安全和租金设定上,都做了详细规定,确保新市民和青年人能租到安全、价格合理的住房。对一线城市来说,这类政策不仅能解决住房问题,还能留住人才,增强城市的活力和竞争力。希望其他省份也能借鉴这样的做法,推动本地保租房的建设,进一步提升人们的居住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