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路建设需要征用小区的绿化带我们理解,可补偿款怎么能打给社区呢?”昨日,福州鼓楼区泉塘小区内,业主陈女士指着2号楼边已经变成工地的绿化带,不解地问道。
居民黄先生表示,既然征用的是小区公共用地,那么补偿款就应该直接补给居民。“为何不挨家挨户直接发下去?放在社区那边我们也不放心啊。”居民吴先生表示。
社区:业委会一旦成立将打入业委会账户
天元社区陈书记表示,由于小区目前还没有成立业委会,而补偿款又不能打入个人户头,所以社区就代为收取。“这笔钱专款专用,是很安全的。”在陈书记看来,将补偿款领到手,是落袋为安,否则更容易产生变数,“未来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再转到业委会专用账户上,由居民决定如何使用”。
陈书记的说法,得到负责江厝西路拆迁工作的鼓楼区鼓建房屋征收工程处证实。
律师通过特别授权才可打入私人账户
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小区公共用地的补偿款,是不能打入居民个人账户的。不过如果小区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并授权,补偿款是可以先打到某位居民账户上的。“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这样操作的风险很大。”卓律师表示,如果社区能做到专款专用并承诺以后会归还给小区业委会,由其代收补偿款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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