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连江县注册具有农副食品加工业的企业法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黄岐镇2014-工业-003号地块。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10日 至 2015年04月17日 到 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09日 至 2015年04月17日 到 连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17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1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黄岐镇2014-工业-003号 号地块:2015年04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4月20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交易须知,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扫描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
2、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9个月内办结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环境评价、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12个月内动工建设,36个月内建成投产。
3、竞得人的企业建成投产后,应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及环保等相关规定,其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污水处理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
联 系 人:王森
联系电话:26236469
开户单位:连江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连江县农业银行城关分理处
银行帐号:171001040001357
连江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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