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晚,鼓楼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主要路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共拖车6辆、锁车3辆、抄告213辆;仓山交警大队民警在则徐大道南二环路口设卡,整治司机滥用远光灯、酒驾等行为。
前晚,鼓楼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主要路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共拖车6辆、锁车3辆、抄告213辆;仓山交警大队民警在则徐大道南二环路口设卡,整治司机滥用远光灯、酒驾等行为。
交警两拦下7辆
滥用远光灯的车
前晚7时45分,鼓楼交警大队出动6辆拖车,整治温泉路温泉支路口周边乱停车现象。车牌号为闽AKP052的红色小车停在温泉支路公交站附近,影响公交车进出站。民警拍照取证后,将这辆车拖离现场。在新华都商场附近,警方设置了三四个限停10的临时停车位,但闽AMY806、闽A7926Q、粤AT665U等3辆车停在那里20多,被民警抄告。据了解,鼓楼交警3月30日共抄告509起,拖车51起。
前晚,记者在则徐大道南二环路口看到,车牌号为闽AEX117的车辆开着远光灯。经查,这辆车的司机已取得驾驶证5年,前晚开的是朋友的车,由于不熟悉车辆操作而打开了远光灯,但他自己却没有留意。后,这名司机被记1分、罚款100元。据了解,前晚2个的时间内,仓山交警共拦下7辆滥用远光灯的车辆。
前晚11时许,在仓山万达广场附近的金洲南路口,陈某(福清人,29岁)驾驶的小车被民警拦下。经检测,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118.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据了解,3月9日以来,全市交警累计查处酒后驾驶28起,其中鼓楼3起、台江2起、仓山16起、晋安7起。
今后,在午后、夜间时段,全市交警将在餐饮、酒吧、商圈、休闲娱乐场所等地的周边道路设置临时执勤点,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异地用警等方式,灵活变换时间,增加行动频次,对酒后驾驶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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