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时经常进出的过道门口,挂出了公寓的广告牌。家住福州晋安区西园佳园13号楼的陈女士,才发现近一段时间这栋楼开了家公寓。在她看来,这是“分租房”行为的升级版,存安全隐患。
在表明身份后,橙仕公寓的运营方负责人王先生接受了记者采访。据他表示,他已经从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经营。
“我们比个体二房东规范多了。”王先生表示,很多“分租房”被随意改变结构,破坏防水层,人员也非常复杂,给邻居带来影响,“我们不改变房子结构,所有出租户都登记身份证并到公安机关报备,至少租半年”。
在王先生看来,个体二房东很难监管,但自己受到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和物业等多重监管,“无论居民和住户,有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总比根本找不到人、乱改房屋结构的二房东好”。
律师:建议出台管理细则
晋安区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无论小区内的房屋用于短租还是长租,都已经构成了经营行为,和宾馆、旅店的经营性质是一样的,所以要到公安部门备案,办理工商、税务手续。
西园佳园小区物业陈主任表示,被改成公寓的房屋共有十几套,每套面积都是45平方米,物业只能监管公寓运营方不乱装修。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将小区房屋改成短租公寓,是打擦边球的行为,目前我省还没有具体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建议相关部门出台具体的
细则,如果把小区内的房子改成公寓出租不违规,也要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卓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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