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三明尤溪县有村民向东南网三明频道反映,称该县西城镇玉池村一正在建设的防洪工程,不久前曾因混凝土的质量问题被拆除了一部分,近又开始修补,村民质疑施工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担心再度出现质量问题。
记者尤溪县散装水泥推广办公室了解到,早在2011年,尤溪县就下发了《关于在县城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规定了凡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工程都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同时划定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区域范围。
尤溪县散装办吴主任告诉记者,使用预拌混凝土可以减少城市的噪音和粉尘污染,但会增加运输等方面的成本。玉池村的防洪工程在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范围内,曾要求建设单位要使用商品混凝土,但对方表示没有纳入工程预算。
对此,田主任则回应称,当初省发改委批复的文件中,该防洪工程是使用自绊混凝土,他们无法变更,只能按照发改委的批复进行招标。他表示,接下来会派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加强混凝土质量的监管,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
在尤溪“禁限令”内防洪工程都采用现场自绊混凝土
东南网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在尤溪县城还有不少的房地产项目使用现场搅拌,监管缺失,当地出台的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禁令成了“一纸空文”,尤溪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只管理工程质量和搅拌站混凝土的质量,现场搅拌并不属建设部门管理。吴主任向记者表示,有群众举报,他们就向前往现场制止,不整改的再上报给县政府,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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