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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安置经适房 满五年无需证明可直接上市

新京报  2015-08-03 14:20

[摘要] 重点工程拆迁的对接安置经适房,满5年可直接上市,不需要提供区县住保部门放弃回购的证明,上市交易的,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等价款。

重点工程拆迁的对接安置经适房,满5年可直接上市,不需要提供区县住保部门放弃回购的证明,上市交易的,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等价款。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近日北京出台了《关于重点工程拆迁对接安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拆迁安置对接经适房再上市办理流程。

背景

老房新房不同政策上市交易麻烦

2008年4月,北京出台了已购经适房上市出售的新规。新政策以当年4月8日为“分水岭”,之前的“老房”和之后的“新房”,采用不同政策。

无论是“老房”还是“新房”,购买未满5年的都不能上市交易,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保部门按原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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