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幼儿园门前堆沙还进门烧纸钱 因产权不明引纠纷

福州晚报   2015-08-07 09:07

[摘要] 昨日上午7时40分许,在王庄荷园小区内的荷园幼儿园门前,出现了一堆沙子,一群人冲进幼儿园,要求里面的人立即离开,之后这群人还在幼儿园里烧起了纸钱。幼儿园工作人员说,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对产权有不同主张的人起了纠纷。

 

幼儿园产权归谁

各方说法不同

韦女士说,她和丈夫陈先生是这个幼儿园所在房子的合法所有者,她今天来幼儿园,是来收回自己的房子。她告诉记者,丈夫和一位余女士早在2004年11月就把荷园幼儿园所在的10号楼一层和二层的房屋买下了,是从开发商福州市农工商联合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买的。

她说,在“住宅小区配套建筑物权转让合同”中明确写着,开发商同意将王庄荷园10号楼一层、二层小区配套建筑物面积1000多平方米的权以8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她的丈夫和余女士。她还把福州市农工商联合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开的收款收据展示给记者看。

肖先生告诉记者,荷园幼儿园所处房屋的承租期到今年7月31日为止,他同意出租方陈先生和余女士收回房子。

王庄荷园小区业委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他们认为,荷园幼儿园属于王庄荷园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因此,包括开发商在内的所有第三人均无权处分该“幼儿园”。

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幼儿园场地原始规划属于王庄荷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且开发商并未单独出资建造,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现在他们已经开始走司法程序,希望通过司法裁决确认该幼儿园物权属于业主共有。

韦女士认为,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配套用房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中规定,“小区配套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幼托产权归属开发建设单位。还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未作上述约定的公共设施产权归属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的约定确定。”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一位资深律师说,这个被建成幼儿园的附属建筑具体该属于谁,要看它当时的规划用途是否归小区居民所共有的。它的建筑成本、面积是否被公摊到小区业主购房面积中。如果是上述这种情况,开发商就不能随便处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福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