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取出3000元存款,快跑‘断’了腿。”昨日,福州郑女士说,母亲过世后,她想取出银行中的这笔小额“休眠存款”,却遇到了“公证难题”,除了证明“外祖父母是妈妈的爸妈”外,还得让老舅们证明自愿放弃遗产。
“我的外公、外婆在母亲过世后,又出现了转继承的问题。”郑女士说,母亲的遗产外祖父母有权继承,外祖父母过世后,两位舅舅和一位阿姨成了转继承人,“所以我想继承这3000元,还得让转继承人证明自己放弃遗产。”
郑女士感到很无奈,“我的阿姨也已过世了,是否又得开具她的死亡证明,而阿姨有子女,姨父再婚,这是不是又涉及一堆证明要开呢?”她说,为了3000元,如此周折实在不值,可不折腾,这钱又一直“沉睡”在银行里,左右为难。
2万内遗产证明 将简易办理
和郑女士一样,不少市民都遭遇过小额遗产继承的“公证难题”。市民赵女士说,她的父亲1990年去世了,为了取出其名下一张1000元定期存单,需要父母单位档案复印件来开具公证书,“可我父母曾工作的工厂都倒闭了,该怎么办?”
对此,银行人士告诉记者,要求公证是为了规避风险,否则银行可能陷入继承权纠纷。
近日,记者在福建省公证网上看到,省公证协会于本月中旬下发《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被继承人名下的财产不超过2万元,可简化办理程序。
福州市公证处黄主任说,他们已于上周五接到上述《意见》的通知,但还需要讨论学习如何具体实施,“快下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在材料核实上采取更加便捷的方法,或可通过继承人意愿、电话核实、去函核实等方式,快速办理。
不过,黄主任强调,并非所有的材料与核实程序都可以“简易”,出于风险把控的需要,一些必要的而且容易开具的证明,市民还是要先准备好,“有些证明因年代久远等原因,的确难以开具的,我们将会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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