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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新村”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公示

福州日报  作者:福州日报  2016-02-01 10:49

[摘要] 由福州凯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花园新村”项目位于鼓楼区花园路1号,南临协和医院。我局于1995年批准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其中用地内北侧A-C、E、F座建筑已建成使用多年,南侧D座商住楼未建。

核心提示:由福州凯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花园新村”项目位于鼓楼区花园路1号,南临协和医院。我局于1995年批准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其中用地内北侧A-C、E、F座建筑已建成使用多年,南侧D座商住楼未建。

由福州凯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花园新村”项目位于鼓楼区花园路1号,南临协和医院。我局于1995年批准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其中用地内北侧A-C、E、F座建筑已建成使用多年,南侧D座商住楼未建。为改善城市环境,缓解该区域停车难问题,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拟取消D座商住楼,改为在南侧剩余地块内新建一座立体停车库,拟建建筑地上七层、地下六层,地上建筑高度为18米,总停车数约为403辆(初步方案详附图,以终审批方案图纸为准)。

涉及地块控规及于山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事宜按相关程序办理。

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详情可查阅城市规划网站(//ghj.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至2月3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书面向我局建筑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3)。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7164)。规划局办公地点:群众东路97号,邮编:350004。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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