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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与普通安置房有何区别?

福州特价房2019-04-17 23:13:58

福州市房管局创新安置方式,将不再建设安置型房,而是安置型商品房。安置型商品房是按照商品房运作模式开发建设,与传统安置房不同的是,商品房购房者将与拆迁户共同生活于同一社区内。安置型商品房与普通安置房在用地供应、资金周转、货币补偿和回迁交房方式上有所创新和改进。购买安置型商品房的流程和办法也有所不同。

去年福州市房管局发布消息,今后福州将创新安置方式,政府原则上不再建设安置型房,取而代之的将是安置型商品房。那到底什么才是安置型商品房呢?安置型商品房和普通安置房又有哪些区别呢?快随小编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安置型商品房 根据福州市房管局官方给出的定义,安置型商品房是“全面推行货币化对接安置模式,按照商品房运作模式组织开发建设面向被征收人定向销售的限价商品房。”也就是说,安置型商品房不同于以往的安置房,安置型商品房是按照商品房运作模式开发建设,定向销售给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与传统安置房小区不同在于,在安置型商品房项目中,纯商品房将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即同一栋楼中可能同时存在安置型商品房和纯商品房。也就是说,商品房购房者将与拆迁户共同生活于同一社区内。

二、安置型商品房与普通安置房有何区别? 据悉,安置型商品房是福州市全面推行货币化对接的安置模式,按照商品房运作模式组织开发建设面向被征收人定向销售的限价商品房。与以往普通征迁安置方式不同,安置型商品房从用地供应、资金周转、货币补偿、安置回迁等四个方面较前者均有创新升级。

1、用地供应方式不同 更有品质将原安置房规划用地转为安置型商品房用地,实行公开出让,价高者得。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吸引大型品牌企业参与竞拍,实现在安置房项目中引入大型品牌企业,发挥品牌企业优势,减少开发环节,缩短建设周期,提升安置房建设品质。

2、旧改资金周转方式更快 旧屋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式由财政全额负担,逐步转变为利用开发企业“土拍”资金和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缓解旧屋区改造资金压力,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安置型商品房用地实行公开出让,政府时间收回土地出让金,统筹做为旧屋区改造启动周转资金,实现旧屋区改造项目征迁工作快速启动。安置型商品房作为面向被征收人定向销售的商品房,可以使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大幅减轻货币补偿资金压力。

3、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更人性化 提高货币补偿价格,有利于大幅提高货币补偿安置比例、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安置型商品房实行限价销售,实现“低进低出”,鼓励被征收人按照商品房销售模式,回购安置型商品房,有利于减少房屋征收和回迁纠纷,促进房屋征迁工作顺利推进。

4、回迁交房方式更高效 安置型商品房按照商品房模式组织开发、建设和销售,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办理交房手续,避免房屋征迁纠纷传导至安置房交付环节,影响安置房正常交付。同时,开发建设单位交房应当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再支付回迁费用,有效维护了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减轻财政资金负担。

三、安置型商品房如何进行购买? 安置型商品房购房流程及缴款、结算办法如下:签订用货币补偿款购买安置型商品房协议时,由征收实施单位同步出具购房单。安置型商品房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选房,被征收人未到场选房的,由征收实施单位邀请公证机关代为选房。选房后,被征收人凭购房单、选房证明与安置型商品房销售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安置型商品房购房款由征收实施单位为被征收人代收代付。具体购买问题以具体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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