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发布了新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本文将为您解读新规中的重要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发布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这项新规将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那么,这项新规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首先,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本规定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等各种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则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那些暂时因学习、病伤或产假等原因未工作但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根据规定,缴存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每个缴存职工只能有一个正常缴存状态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单位不得为非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接下来,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根据规定,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离休或退休、出境定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等情况下,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在受理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异地购建房的则为7个工作日。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还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住房总价款,借款申请人还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配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这些贷款的发放时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等都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这次新规的出台,对于广大职工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它不仅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规范,还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那些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新规允许他们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此外,新规对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流程进行了简化,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效率。这不仅方便了职工,也为公积金中心的工作带来了便利。然而,新规的实施也意味着单位和职工需要更加注意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否则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因此,大家在享受新规带来的便利时,更要遵守相关规定,按时缴存,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共同维护这个重要的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