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买房再结婚,这是许多年轻女孩结婚前都会提出的条件之一。然而,11月16日出台的《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提出,婚前个人首付和贷款的房子属于个人所有,父母赠送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此意见引起广泛热议。
二奶和小三可能人财两失
近日,法院全文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婚姻法,这部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法律再次有了新动作。“意见稿”一经报道,关于“房产分割”以及“小三索赔”的问题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争议。
网友微评:
@VIVA畅读:婚姻法的新解释很热,有赞成 (论坛 新闻),有反对,男女都有。男的赞成为多,女的反对为主,说穿了就是各自利益的不同,掺杂了利益因素的婚姻注定了其不稳定性。做个财产公证,让感情归感情,利益归利益,或许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但既然要公证,婚姻动机就已经不纯,两个互相算计的人谁会让步?注定无解!
@黄小觉:我相信婚姻法新解释的出现是为了减少功利婚姻。但民间却并不买账。保护自己没有错。但是,在房子面前,难道不是“人”更重要?有再多的房子,又有何用?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辛酸,只是,你并不知晓。
@水滴crystal:婚姻法的新解释,逼着所有女人变成女强人女超人,既要工作好收入好,出力买房子,又要生孩子带孩子照顾家庭,搞不好离婚了被扫地出门净身出户。
@阿兹男:小三、二奶惨了,这么一来是失财失身失青春。估计现在N多二奶、小三已经发力,争取利用最后时间,打赢这场攻坚战。(钱江晚报)
房价降20%也买不起房 真要等一辈子才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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