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上午,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在福建会堂召开,就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阶梯气价比例的确定进行听证,来自社会各界的19位听证会参加人中大部分赞同推行阶梯气价。
昨日上午,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在福建会堂召开,就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阶梯气价比例的确定进行听证,来自社会各界的19位听证会参加人中大部分赞同推行阶梯气价。
调价方案
分三档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根据《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方案》,城区居民生活用气计划分三档气量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档用气:年用气量180立方米(含)以内(月均用气量15立方米及以下),覆盖区域内80.99%居民家庭用户,气价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3.65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年用气量180立方米~288立方米(含)部分(月均用气量15立方米以上至24立方米及以下),气价按档气价1.2倍,即4.38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年用气量超出288立方米以上部分(月均用气量24立方米以上),这部分居民家庭用户比例占4.65%,气价按档气价1.5倍,即5.48元/立方米。
方案指出,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五人及以上人口)的家庭可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本、单位(社区)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对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用户,按每增加1人年度用气量增加50立方米,每户高增加气量不超过150立方米的标准调整年度分档气量。
此外,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不同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用气价格为4.02元/立方米。
现场声音
大部分人赞同推行阶梯气价
参会的19位听证会参加人包括消费者9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学者1名、经营者2名,以及人大、政协及相关部门5名。听证会上,大部分参加人赞同推行阶梯气价制度。
消费者顾青一家有三口人,家里所有的热水基本都依靠燃气。为了此次听证会,她还特地打印了近三年的家庭用气量清单。“从2012年到去年,我家里的用气量依次为265立方米、239立方米、238立方米,按照听证方案,2012年每月大约增加5.17元,2013年和2014年每月大约增加3.58元,不会对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顾青说,推行阶梯气价后,她在使用燃气时会适当节制。
听证方案的用气分档标准、实行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用途等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不少参加人对此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他们期待听证方案能够得到进一步完善,更加严谨。
“听证方案档阶梯气价的确定数额不合理,未扣除年平均5立方米以下的用户(即空置户),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居民用气量。”消费者参加人洪序耿认为,方案材料还要对实行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用途进行告知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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