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地块位于澳前片区澳前路南侧、澳前西路西侧,用地面积36138平方米(约合54.21亩),用途:二类物流仓储,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工业仓储),1.2≤容积率≤1.8,建筑密度≥50%,10%≤绿地率≤15%。冷库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0平方米(库容不少于5万吨)。其他配套:附建式环网站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通信机房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除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必要条件,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不良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5月07日 至 2015年06月05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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