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该地块行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投资强度为500万元/亩。
投资强度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式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等。
项目投资强度未达到标准的,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继续履约。
(五)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出让起始价的20%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出让人以不计息方式分三期进行退还,项目开工建设退还30%;项目竣工退还30%,达到投资强度退还40%。
开竣工由区交通与建设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投资强度由区经济发展局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六) 项目投产后,年加工深海水产品不低于1万吨,年产值不低于5亿元。年加工量和年产值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若竞得人未达到年加工量和年产值,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残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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